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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禾木业发展有限公司诚招经销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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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加盟区域: 全国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10-21 17:23
详细信息
1) 加盟条件
a,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权,可独立承担商业经营责任的法人组织并认缴加盟费;
b,认可本公司产品;了解产品性能;
c,了解房地产业界运营规则,销售渠道广泛畅通,诚信度高,商业信誉好,具有娴熟的产品销售技巧和丰富的销售经验;
d,前瞻性强,人脉资源丰富,市场信息灵敏可靠;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销售店面,交通和通讯设备及员工资源满足销售业务需求;
e,具有与产品销售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具备持续的业务拓展能力和较高的业务处理水平,可为顾客提供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
f,经销商加盟费为5万元,年销售额须达到 50万元以上;
g,代理商加盟费为10万元,年销售额须达到100万元以上。
2)公司承诺
与经销商、代理商互利共赢。
A,实行点对点保姆式帮扶:
a)进行营销策略指导;
b)从业人员的营销业务培训;
c)用人策略指导;
d)团队激励指导;
e)服务礼仪指导;
f)销售技巧示范指导;
g)指派相应专业人才定期到各地、各店协助工作,力保经销商或代理商获利。
B,实施笃实的激励政策:
a)经销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年销售额,每超出50万元,公司予以超出部分1%的奖励;
b)代理商完成合同规定的年销售额,每超出100万元,公司予以超出部分1%的奖励。
c)佣金:
公司对经销商、代理商报告的本方难以运作的建设项目大批量订货信息派人跟进,运作成功向报告人支付佣金。支付标准为销售额的1%。
C,留有较大利润空间:
公司以低于产品出厂的价格与加盟者交易,为加盟者提供宽裕的销售回旋余地。
3)加盟程序
a)欲加盟者填写《产品销售加盟申请书》交本公司销售部负责人;
b)本公司派员对加盟者进行资格审查,形成初步合作意向后邀请加盟者对本公司进行考察;
c)双方确认可以合作后,加盟者缴纳加盟费,根据销售区域或权限分别签订《产品经销合同书》或《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书》,合作成功;
d)本公司向加盟者提供销售业务所需全部文字资料,执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e)本公司为加盟者提供业务咨询和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