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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受灾群众安置点三年来火灾零伤亡

   日期:2012-11-27     来源:湖南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384    
核心提示: 灾区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三年来,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灾

    灾区消防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三年来,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灾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灾民安置点火灾防控措施,强化灾后重建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加强消防部队基础建设,有力推动了全省消防工作新发展。3年来,四川省6个重灾市(州)没有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特别是居住有1200余万人的灾区帐篷、板房安置点无一人因火灾伤亡。

    一、科学防控,实现灾民安置点火灾“零伤亡”。深刻吸取历史上国内外大地震后受灾群众安置点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教训,有效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切实做到“五个到位”。

    一是源头防控到位。及时出台《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建设消防技术措施》、《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规范》等消防安全标准,把好规划选址、平面布局、构件耐火性能和建筑构件、消防设施等源头关。加强消防技术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581个灾民安置点选址工作,督促使用不燃、难燃和耐火等级较高的材料搭建板房,确保板房组团间预留足够防火间距,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防止形成先天性火灾隐患。

    二是消防监管到位。先后16次召开全省灾后重建消防工作会议,制定实施《地震灾民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消防组织、档案、巡查、预案等8项制度。推动灾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安置点主管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省、市、县、乡、村、社“六级”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行消防安全“十户联防”,实行24小时防火巡查,大力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组织清理帐篷内违规柴灶、燃气(油)灶6000余具,消除火灾隐患1.6万余处。

    三是执勤守护到位。省外增援、省内调剂3000余名专业消防力量在重灾区执勤守护。在50户以上安置点设消防警务点,100户以上的设消防警务室,1000户以上的建立板房消防站。针对板房火灾特点,明确“小火就灭、大火就拆”的战术思想和快攻近战技战术措施,制作灭火预案1911份、开展实地演练899次,安置点消防站共接处警699次。

    四是装备设施到位。投入专项资金5千余万元用于安置点消防工作,修建消防水池325个、设置室外消火栓716个,其中45%的安置点建立了消火栓供水系统;为安置点配备执勤消防车53辆、灭火器8.3万余具,成都、绵阳等地规模大的安置点还配备了铲车、挖掘机等大型破拆工程车。

    五是消防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安置点广播站、宣传展版、板房流动宣传车和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发挥街道办、派出所、居(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开展防火、灭火常识宣传教育,并会同团省委开展消防志愿者宣传活动。督促安置点每周召开消防安全会议,每月组织消防培训,每季度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免费发放《帐篷、过渡房消防安全知识》挂图25万份、消防宣传资料125万余册,张贴消防宣传标语1.9万幅,开展消防夜校、集中培训、灭火和逃生演练等3200余次。

    二、严格监管,为灾后重建工程筑牢“防火墙”。针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多、建设速度快的实际,主动介入,全程服务,严格消防安全标准,提升消防监管效能,保障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标准。对于灾后未受损、加固后继续使用、重(新)建竣工投入使用以及正在建设的建筑,逐一检测检查消防安全,并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确认后再恢复使用或继续建设;对于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集体论证或报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损毁瘫痪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允许恢复使用。严格永久性住房防火审核和验收,确保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共实地检查1.5万余次,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核3845个、消防工程验收2041个。

    二是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坚持优先研究和安排重建工作、优先解决重建中遇到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部署开展了“红色一号”、“红色二号”消防安全行动,积极服务和保障灾区恢复重建的学校、医院、养老院和康复中心等“四大”民生工程建设。共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恢复重建学校1903所、医院638所、养老院233所、康复中心1O所,确保了民生工程的消防安全。

    三是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为灾后恢复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受灾过渡安置房建设的申报,实行现场办结或者联合审批、限时办结;对恢复重建的单位、场所,在不改变其使用性质、规模的前提下,申报事项当场办结。向社会公布举报和咨询电话、网站,实行24小时受理。先后向有关部门提出消防设计、消防工程施工等合理化建议、意见3万余条。

    三、顺势发展,灾区消防基础建设实现新突破。以灾后重建为契机,积极当好党委、政府参谋,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大力推动加强灾区及全省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实施。目前75%的重灾县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其余重灾县的消防规划正与城乡总体规划同步调整。阿坝州汶川、九寨沟等县政府所在地和旅游重点乡镇全部编制了消防专项规划。成都市吸取汶川地震抢险救援经验教训,将城乡消防安全与抗震、人防等工作相结合,规划并建设了都江堰综合救援队暨防灾减灾消防培训基地。

    二是壮大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为灾区公安消防部队增加编制,新建了政府专职消防队、新增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新招聘了专兼职消防人员。投入专项经费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省、市、县三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三是加强消防部队基础建设。3年来,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投入专项经费,新建、重建消防队站,新添置各类执勤车辆、增配各类器材装备,基层官兵的执勤、训练、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39个重灾县已有25个完成消防队站的改建和新建并投入执勤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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