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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格化”消防宣传遍地开花

   日期:2012-11-27     来源:云南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网    浏览:479    
核心提示:  十八大消防安保战打响以来,云南省立足实际,创新实施网格化宣传,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形成了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全

云南“网格化”消防宣传遍地开花   十八大消防安保战打响以来,云南省立足实际,创新实施网格化宣传,深入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形成了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消防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坚持政府主导,推进网格宣传“机制化”。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以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为重点,制定出台了3个《网格化管理工作暂行标准》,明确所有街道、乡镇要建立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网格化宣传组织和工作机制。16个州(市)政府将网格化宣传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平安建设和全民普法教育内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将消防宣传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规定每季度召开网格化宣传工作联席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年底与社会综合治理和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一并对辖区各街道、乡镇进行考核,评比表彰一批网格化宣传先进单位和个人。消防部门实施辖区分片包干联系责任制,指导街道(乡镇)、居(村)民委员会、居(村)民小组落实网格化宣传工作。
  坚持齐抓共管,推进网格宣传“规范化”。全省1517个城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别以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单元,划分大网格,成立网格化宣传工作机构,制定阶段性宣传工作计划,定期派出督导组检查指导辖区网格化宣传工作。138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3536个农村村民委员会分别以居民小组和村民小组为单元,划分为中网格,建立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以基层治安防范力量为依托,由1至2名委员牵头组建义务或志愿消防宣传队,在开展日常巡逻时承担防火巡查、扑救初起火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居民小组以居民小区、楼院和社会单位、场所为单元,村民小组以5户至15户为单元,划分小网格,累计6500多名责任心强、群众威望高的党员、退休干部和单位管理人员担任辖区或单位消防宣传员,通过宣传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消防宣传培训,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坚持全民参与,推进网格宣传“多样化”。街道(乡镇)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宣传,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对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消防队员、巡防保安队员进行培训。居(村)民委员会在公共区域和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对居民小组、村民小组消防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队员进行培训;在居民楼院、单位、场所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节庆活动和农忙季节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针对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实施入户消防宣传帮扶。截至目前,全省先后开展宣传活动300余场次,举办消防培训100余班次,受教育培训群众300万人次,悬挂粘贴了2万余幅消防宣传挂图、55万条提示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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