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近日,区政府出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南岸区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南岸府办发【2012】79号文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分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整治、总结验收阶段三个阶段开展,截止10月31日结束。对全区所有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即指集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合为一体,且未进行任何防火分隔的建筑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上述场所的耐火等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内部防火隔断(防火分区)、消防设施、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可燃材料装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以及人员自防自救能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排查整治力度,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大排查力度,督促检查并指导责任单位、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整改要求。要坚持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三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行为。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无照经营、超定员生产的,要及时函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凡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及时函告国土、规划、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建立火灾隐患协查机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彻底整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