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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3年度第一次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1-10     作者:小丫    浏览:2182    
核心提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明年1月19日组织2013年度第一次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
各市联络处、培训联系点: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于明年1月19日组织2013年度第一次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现就我省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范围

全省消防工程施工、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等相关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申报参考程序

(一)满足申报条件“(三)”的考试人员:

填写并提交《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见附件1),并提交 “工作经历证明”(式样见附件2)、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照片正面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需参加考前培训人员:

除上述资料外,另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表》(见附件3)2份,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二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照片正面印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四、其他事项要求

(一)参加中级鉴定人员申报材料均由各培训联系点负责收集统计,并将考生资料录入《培训鉴定数据统计表》,与初级考生资料同时上报省鉴定站。

(二)需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人数由各培训联系点负责统计汇总,于12月25日前报省板桥培训中心(具体开班时间待定)。

联系人:顾笑,025-8679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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