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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之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范围

   日期:2013-02-19     来源:广东消防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621    
核心提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范围: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

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前取得施工许可,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以下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范围: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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