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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9日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广东考区)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3-03-19     浏览:341    
核心提示:2013年1月19日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广东考区)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考生单位):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3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2]77号)的要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将于2013年1月19日组织我省的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为做好此次统考的有关工作,确保考生准时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2年1月19日上午09:30至11:00,下午14:00至15:30。

二、考试地点

深圳考点考场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燕南路99号深圳市外国语学校。

江门考点考场地址为:江门市环市二路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汕头考点考场地址为:汕头市衡山路20号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

本部考点考场地址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迎宾大道西28号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教学楼。

请各位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试!

三、考试对象

参加广东省新世纪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本部及各培训处培训,并正式申报此次国家统考的学员考生。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请将本地参加国家统考考生尽快通知到位,考生之间相互告知上网查询考试通知内容。

(二)预备参加补考的考生,务必于1月9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统一报鉴定站后再纳入统考的考场编排,过期不报责任自负。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提前3天开始做好备考工作。带齐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理论考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全省各考点将会提前公布考生与考场分布图、表,请考生尽量提前做好查询,避免临时慌乱出错。

(五)国家统考考试期间,考生个人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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