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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通知:2012年7月21日参加全国统考理论和技能双项合格人员及2012年7月21日后补考合格人员领证通知

   日期:2013-03-06     浏览:257    
核心提示:2012年7月21日参加全国统考理论和技能双项合格人员及2012年7月21日后补考合格人员领证通知
 2012年7月21日参加全国统考的所有双项合格人员,包括在消防岗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直接报考的人员和2012年4月20日理论统考不合格或技能不合格后,在7月21日理论补考合格或10月20日前技能补考合格的人员,请凭身份证,到杭州消防培训学校(石祥路82号)总台,领取《建(构)筑物消防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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