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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的通知

   日期:2013-04-08     浏览:1332    
核心提示: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的通知
       各市消防支队,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2013年4月20日,组织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全国理论统考,总队和广西消防协会决定组织已经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学员,参加2013年度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理论知识统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经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合格,满足《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规定学时,并在学校报名,交齐申报材料和交纳鉴定费的学员,共1503人,名单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上午9:00-10: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为广西医科大学药学基础楼,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博学路。

广西医科大学正门,公交停靠线路参考:可乘10路、25路、56路、62路、89路、607路、609路、705路、706路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火车站、汽车站乘车指南:火车站乘坐10路、32路车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琅东站乘坐25路、89路、609路、706路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西乡塘客运站乘204路车,由西明老村站上车到朝阳广场下车,步行至朝阳济南路口换乘32路车至双拥路中路下车,金桥站乘坐215路到园湖路中(中医院一附院)转30路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安吉站乘坐32路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江南站乘坐25路到医科大正门站下车。

(三)考生注意事项

1.要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未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进入考场,严禁找人代考,一经发现,被代考者成绩取消,代考者和被代考者五年内不得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考试。

2.准考证领取。4月15日-4月19日,可到南宁市邕武路6号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领取准考证。4月20日上午7:30-9:30可考试现场领取。

3.考试要求。参加考试人员请务必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凡有违反者,本次考试将记零分或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不得夹带任何资料、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了上述物品,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否则按违纪处理。

4.备考要求。各参考人员应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统编教材》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习题集》做好复习备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几年来,部消防局一直把消防控制室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上岗作为考核工作重点,并纳入各项考核指标,也是总队近年来的工作重点,各支队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组织好此次建(构)筑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考试工作,确保每个已报名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考试。

(二)精心组织。各支队具体负责人要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特别是南宁、柳州、桂林等市,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比较多,各支队务必按附件一提供名单,把考试时间、地点和要求逐一通知本市考生和所在单位,确保每个考生通知到位,并确认参加考试,不能遗漏。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要配合各支队,落实专人负责,通知报名参加考试的学员。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支队和广西桂澜消防职业培训学校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提高参考率,尽可能降低缺考率,每个考生通知到位后,并确认参加考试后,要在2013年参加全国第二次理论考试考生名单“确认参加考试”栏中,填写是否参加考试进行确认,并于4月15日前把参考人员名单反馈鉴定站赵永代邮箱(内网)。考试信息可登录广西消防网(互联网:www.gx119.gov.cn),从信息公告栏下载考试通知。

广西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

2013年4月2日

附 件:

   201304081622441417080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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