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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第二次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通知

   日期:2013-03-18     浏览:2195    
核心提示:关于2013年度第二次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的通知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部署,定于2013年4月20日组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全国理论知识统考。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4月20日 14时至15时30分。

二、考试地点

哈尔滨考点在哈尔滨市新成学校(原建成中学),哈尔滨市香坊区新中街1号。主要公共交通及站点:乘坐公交53路、16路、116路、77路,建成厂站,或7路、23路、24路、68路、91路,电力医院站下车即可。

大庆考点在工程建设培训中心,大庆市让胡路区西静路110号,让胡路商场西行1000米(只限大庆地区考生)。

三、参考人员

从事或有意向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作的人员。

以往各次缺考及不及格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

四、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要求,参加此次理论统考的考生,收取考试费335元/人。(其中报名费15元/人,理论考试费30元/人,实践操作考试费290元/人。)

五、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5、26、28日 9:00-17:00。

六、有关要求

考生在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报名(哈尔滨市香坊区南直路58号)。报名需填写《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表要求打印(手填的表格一概不收),一式两份,并准备小2寸(32×40mm)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申报表各贴1张照片,留2张贴在空白A4纸右下角,用于制作《准考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备用。照片要留边,便于裁切)。

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准考证》及参加考试需要用的2B铅笔、橡皮、钢笔或圆珠笔等考试工具,于考试前30分钟达到考试地点新成中学,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附件:

1.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2.   2013年第一次全国理论统考缺考不及格人员名单.xls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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