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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始实施

   日期:2013-11-05     浏览:1177    
核心提示:《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月起开始实施。

  据悉,山东省政府办公厅24日下发《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冬季防火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科学制定冬季防火工作方案,采取函告、约谈、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各部门针对商场、市场、餐饮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地认真组织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根据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消息,10月31日,山东省政府在烟台召开全省冬季防火工作会议暨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会,全面部署冬季防火工作,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冬季火灾和应急事件处置的专业训练,调整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编成,发生紧急情况要在最短时间内处置。

  会议要求各地把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强力整治隐患,加强消防宣传,严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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