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0658-1401SZTCE117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龙江镇专职消防队水罐泡沫消防车采购
1
辆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水罐泡沫消防车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投标时需提交有效的经销代理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投车辆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公示/下载0658-1401SZTCE117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4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投标人资格1-3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2014年4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14年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3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知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十二、投标保证金须在2014年4月23日14时30分前到帐,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0757-83939009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0757-83939023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0757-83939027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采购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专职消防队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23369114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