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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防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招标

   日期:2014-04-30     浏览:312    
核心提示: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消防器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42143HG037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特勤大队消防车及消防器材项目

  三、采购预算:见用户需求书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灭火救援

  2.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3.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内交货;包2、3、4、5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交货;包6、7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包1—包5采购国产产品;包6、7采购进口产品;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2.2.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黑名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第18条)。

  3.3.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包2—5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包6、7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器材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4.包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即“3C”认证证书)。

  5.5.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6.6.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4月29日起至2014年5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20日8时30分-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投标样品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九、开标时间:2014年5月20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10

  十一、递交样品时间:2014年5月20日8时30分-9时30分,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递交样品,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采购中心不负相关责任。(注: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必须粘贴标签及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标签格式及样品提交注意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徐工采购人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20-62791626电话:020-87119180

  传真:020-83301107传真:020-8711918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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