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刚性纪律规定里提出,凡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参与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的,一律停职检查,并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干部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物品,接受吃请的,一律停职检查,并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干部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作风散漫、冷硬横推、办事拖拉等问题的,一律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党内警告以上和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群众如需举报,可拨打监督电话:86509699进行举报。
近期,温州市公安消防局作出了《消防执法三项刚性纪律规定》、《创人民满意消防队伍“十项承诺”》,欢迎群众监督消防官兵日常行为,对于查证属实的违法违纪行为,消防部门将严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