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6-129:00:00到2014-6-1617:30: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类型:其它工程
项目编号:440307201401015
项目名称:龙岗公安分局办公大楼消防整改工程
工程编号:44030720140101502
招标工程名称:龙岗公安分局办公大楼消防整改工程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建设单位: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
经办人:郑敦培办公电话:844681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吴洪钦、欧阳渊办公电话:28986789
计划总投资:413.0000万元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60.28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内容包括:主楼更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消防疏散指示工程、气体消防系统工程、通风排烟系统工程、自动喷淋水灭火系统工程、消防栓系统工程、更换玻璃及钢质防火门工程、天花拆除及恢复工程;附楼更换消防疏散指示工程、消火栓及灭火器工程,办公楼更换消防疏散指示工程、消火栓及灭火器工程、屋面雨棚工程、空调架工程、钢楼梯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09:00时至2014年6月18日17:3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一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3.本次招标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得已担任有在建工程,否则将不被接受,由此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注:本工程接受网上报名。
投标报名提交资料:
1、施工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交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不要求建造师注册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交复印件、提供原件核验);(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说明:
1、投标员须通过刷企业信息卡及指纹认证进行报名;
2、提交复印件的报名资料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及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规定详见粤建管函[2008]88号文;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详见深圳建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