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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关厢历史街区消防喷淋系统工程招标

   日期:2014-08-05     浏览:435    
核心提示:  南关厢历史街区整修一期消防喷淋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关厢历史街
   南关厢历史街区整修一期消防喷淋系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南关厢历史街区,建设造价:约72万元.

  1.2招标范围:南关厢历史街区整修一期消防喷淋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工期:街区管网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泵房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

  1.4本项目不分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5日上午09:00至2014年8月7日下午17:00,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宁市皮革城大厦903室)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5、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报名人身份证、本人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西连廊10楼开标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3]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市城投集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市城投集团平台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市城投集团平台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市城投集团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旧城改造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海洲西路89号建设大楼北楼9楼地址:海宁市皮革城大厦903室

  邮编:314400邮编:314400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3-87250937电话:15205837842

  传真:传真:0573-87211987

  2014年8月5日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

  1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2资质等级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 类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其中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有任命文件)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5项目经理 资格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 “ 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6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提供复印件件,原件备查。)

  7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 (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8其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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