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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关于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声明

   日期:2014-09-12     浏览:309    
核心提示:  近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收到了大量反映社会上某些组织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培训为由,发布有关培训、咨询信息
   近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收到了大量反映社会上某些组织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培训为由,发布有关培训、咨询信息,甚至向企业收费等问题。2014年9月10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发布了关于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相关声明,具体内容如下: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严正声明

  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中心收到了大量反映社会上某些组织以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培训为由,发布有关培训、咨询信息,甚至向企业收费等问题。据此,我中心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1、《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制订、批准、发布,国家认监委从未授权、委托除我中心外的其他部门或组织开展认证实施规则的培训工作。

  2、我中心编制、发布的《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为我中心拥有全部知识产权的认证规范性文件,未经我中心授权,任何单位开展的有关培训工作均属于侵权的违规行为。

  3、我中心从未委托或授权过任何其他单位开展有关消防产品认证培训或咨询工作,也不接受任何培训、咨询等中介行为。请各有关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收到培训或咨询活动安排等类似信息时,谨防诈骗及借此牟利的不法行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4、关于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实施工作的安排,我中心已在中心网站(www.cccf.net.cn)上公布了《关于实施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并针对企业情况分类别制定了培训或证书转换方案,全部活动均将以免费的方式开展,有关方案及具体安排将通过我中心网站(www.cccf.net.cn)、“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及我中心的短信平台等三个信息渠道发布或告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督查室联系(电话:010-87815488,010-67274320转701,702;联系人:冯伟、陆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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