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中枢”,执法办案中心抽调全市消防执法队伍精干力量,成立消防行政执法集中办案试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消防行政执法集中办案工作,并在法制科设立集中办案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消防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技术服务。同时明确集中办理案件的范围为:涉及回避的案件;审核、验收科在审验、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重大、疑难及复杂案件;上级指导部门交办的其它案件。
在具体工作机制上,探索实行业务科室协办制度、规范集中办案受理流程、定期召开案件评审会议、严格工作标准等制度,按照“消防行政管理与消防行政处罚适度分离、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的原则,力争高效整合消防执法资源,从严从快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经过近一个月的运行,全市共检查发现火灾隐患4962处,督促整改4626处,责令“三停”4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