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工业园区管委会的陪同下,对粮油仓储企业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检察人员首先对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夏季防火防爆措施和是否落实使用明火的管理措施进行了检查了解。
针对检查情况和企业负责人遇到的困难,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一一指导整改并提出实质性建议,强调粮食和油脂属于可燃、易燃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粮食中的粉尘和油脂中的溶剂还会引起爆炸。大队要求各企业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自排自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二要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消防意识,全面落实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随后细致察看了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冷却系统,确保正常运行,避雷、防静电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保证24小时双人值班,持证上岗,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和设施设备操作技能,是否对电气线路和各类化工、油气生产、储存和输送的设施、装置和管线等进行定期维护、检测,确保完好正常,粮油储存、装卸和生产是否建立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