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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日期:2015-12-07     浏览:2956    
核心提示: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5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4〕69号)通知精神,按照《消防行业

根据中国消防协会《关于2015年度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消协〔2014〕69号)通知精神,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中消协〔2010〕25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3-02-03-04)

  二、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申报条件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职业培训后取得合格证书。

  2、在建(构)筑物消防员岗位连续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申报条件

  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鉴定方式及时间

  (一)鉴定方式: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试试卷由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印制。

  3、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二)鉴定时间和地点

  1、鉴定时间

  按照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全年共安排4次,具体日期为:1月18日(星期日)、4月19日(星期日)、7月19日(星期日)、10月18日(星期日);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际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鉴定地点

  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辽宁)站(沈阳市皇姑区文储路55号)。

 四、考核标准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1、鉴定比重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考核要点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2、考核要点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五、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

  以所在区消防大队通知时间为准,考前20天停止报名。

  (二)考生报名携带材料

  1、《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电脑打印件一份。(见附件1)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电脑打印件二份。(见附件2)

  3、提供消防培训学校下发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连续在岗两年以上的工作证明加盖公章(见附件3)。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填表注意事项:考生在填写表格时,一定要按照身份证件信息认真填写,表内信息内容要保持一致(尤其是姓名、学历和身份证号码)。

  (三)收费标准(见附件4)

  (四)报名地点

  本单位辖区公安消防机构,即:××市公安消防支队或××区(县)公安消防大队(科)。

  六、鉴定考试携带证件

  1、理论知识考试: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参加考试需要用的签字笔等考试工具。

  2、技能操作鉴定: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七、鉴定成绩查询

  进入辽宁消防网WWW.LN119.COM 首页,点击红色图标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进入查询。

  以上特此公告,请参考人员互相传告,做好鉴定准备。

  附件1: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附件2: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填表说明:

  1、此表要电脑打印,内容要真实。

  2、“鉴定结果”栏经鉴定后,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填写。

  3、本表一式二份,由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各存一份。

  4、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式四份。(申报表2份上各贴一张照片,留1张制作《职业资格证书》备用)

  附件3:

  工作经历证明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辽宁)站:

  兹有我单位_________(同志)在_______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__工作,专业年限为   年,现申请参加  建(构)筑物消防员   (工种)   中   级职业资格考试。

  特此证明。

  备注:

  1.此证明仅作报考职业资格证书凭据,不作其他用途。本单位对此证明真实性负责。

  2.工作经历证明审验包含:单位营业执照、用工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个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部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当地消防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0]136号)要求,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按辽价发[2007]19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辽宁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1999]44号)的有关规定,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对应更名为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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