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材料采购平台 消防员考试模拟系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寓楼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日期:2016-01-08     浏览:667    
核心提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寓楼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寓楼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牟县绿博文化产业园区西北部,郑开大道以北,人文路以东

2.2项目概况: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包括三栋地上11层、地下一层的公寓楼以及地下车库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程概算:3300万元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以竣工报告为准);

3.5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以竣工报告为准)、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6项目所拟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从事过类似项目的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7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明细;

3.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要求项目经理携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并请委托人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中级职称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劳务合同、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养老保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出时间同日或之后)、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份(不含在建工程且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一份(承诺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项目工作且不得随意更换),以上证件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授权委托书、承诺书留原件)。

4.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至2016年1月13日,上午8: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郑州市纬四路13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19室领取招标文件(郑州市纬四路13号,郑州市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编:450003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5944811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打赏
 
更多>同类新闻动态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动态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官方微信  |  新手上路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会员短网址  |  法律声明  |  投稿说明  |  关于消防宝  |  粤ICP备16075420号  |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