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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副市长谭培安:全面清查整治出租屋消防隐患

   日期:2012-11-16     来源:中山消防支队    作者:李默默 黄忠    浏览:430    
核心提示:  7月6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召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会。中山市消防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上

   7月6日上午,广东省中山市政府召开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报告会。中山市消防部门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上半年中山发生的几起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都与出租屋疏于管理有关,部分出租屋的房东和承租人尝到了恶果。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要求公安、消防和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务必在7月底之前,对全市的出租屋进行一次全面整治。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整治措施,老人和小孩锁在出租屋以及在出租屋楼道堆放易燃杂物或将受到较为严厉的惩罚。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惠超,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帅、政委彭国宇等参加了会议。

  ■中山市出租屋存四大火灾隐患

  中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王帅介绍说,目前就各镇区消防大队摸底检查反映的情况来看,中山市的出租屋存在四个方面的消防隐患:一是建筑防火安全条件差。防火间距严重不足,有些出租屋楼与楼之间触手可及,更无消防车道而言;而部分建筑只有一条楼梯,逃生通道严重不足,擅自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消防设施严重不足。大量的出租屋存在于一些镇区的老中心,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欠缺,市政消防水源不足。有些超过6层的出租屋没有设置室内消火栓,绝大多数出租人没有在出租屋内配置基本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三是出租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暂住人员缺乏防火安全知识。有的在公共走道堆放纸箱等易燃物品,直接在公共走道内使用明火做饭;有的违章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超负荷用电现象较为严重;调查还发现,大部分出租屋的楼层、窗户和阳台的金属栅栏没有设置逃生出口。四是多数出租屋主只顾租房收租,不关心消防安全状况。多数出租屋管理单位没有与出租人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出租人与承租人更谈不上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即便是有,也是流于形式,发现消防隐患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外,火灾事故发生后,无法划分责任。

  ■七月底前全市整改出租屋消防隐患

  中山市出租屋成为火灾 “重灾区”的现实,和出租屋消防安全问题以及管理问题同样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天的分析报告会上,谭培安提出三点限时落实的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务必在7月份之前落实到位:由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落实监管责任,明确消防人员、流管办人员、协管员各自所负的责任区域和量化指标,对出租屋消防隐患的清理和监管实施网格化管理,这项工作务必在7月11 日之前报市政府;印发一批关于出租屋管理的宣传单张,书面告知和提醒出租屋的出租者和承租者“不得将老人和小孩锁在家中,不得在楼道堆放易燃杂物”,并实行签收式派发,这项工作需在7月15日之前完成;各镇消防部门和流管部门必须在7月底之前搞一次较大规模的出租屋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务必清除全市出租屋的消防隐患,重点清理出租屋楼道、梯间的容易引发火灾的易燃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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