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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整改火患12.58万处重大火患本月全部立案

   日期:2012-11-16     作者:叶文明 韦星    浏览:361    
核心提示: 本月内,符合立案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立案。11月29上午,广东全省公安机关“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会(珠三角片)在东莞召开

    本月内,符合立案条件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立案。11月29上午,广东全省公安机关“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会(珠三角片)在东莞召开。东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昌盛在会上介绍,自9月26日公安部部署“清剿火患”战役以来,东莞各镇街隐患整治办、消防巡查服务队共检查社会单位11.6万家,发现火灾隐患12.67万处,督促整改12.58万处。

    东莞发现火灾隐患超20万处

    陈昌盛介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54349家、发现隐患86089处、整改隐患85503处、临时查封861处、责令“三停” 303家、罚款701.13万元、拘留97人。各镇街火灾隐患整治办、消防巡查服务队检查社会单位11.6万家,发现火灾隐患12.67万处,督促整改12.58万处。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表示,在清剿战役中,一些地方网格化排查不落实,不少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一级还没有真正行动起来。一些地方检查不认真,督促整改力度不够。同时,有不少派出所对消防监督工作认识不够、学习不够、落实不够,对辖区内的单位底数不清,责任不够清晰。

    有奖举报制度月内全覆盖

    郑东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落实排查责任。本月底前,各市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符合立案标准的必须全部立案,并根据消防总队确定的数量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确保100%摘牌销案。 同时,郑东要求各地继续加强宣传,尚未提请政府建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的,本月底前必须全部落实启动资金并进入实体化运行。

    昨日,《东莞市火灾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该办法,东莞市将设立火灾隐患有奖举报投诉平台,于工作日的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受理电话举报,号码为23119999。举报内容符合投诉范围且经查证属实的,将把罚款金额的50%奖励给举报人。

    此外,市公安消防局设立火灾隐患举报中心,采取电话、信箱、网上举报及举报人直接举报等多种举报方式,每年向社会公告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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