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27日,由总队防火部副部长张新昌带队的重大火灾隐患复核组先后深入松滋、江陵、监利、洪湖等地对各地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了现场复核论证,确保拟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定性准确。
此次复核主要依据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地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复核,重点检查是否确实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存在的火灾隐患是否符合公安部《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界定标准。
每到一处,复核组都认真听取了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对照火灾隐患情况逐项进行检查复核,逐一对隐患部位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后,当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工作与各基层大队监督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并针对存在的隐患现场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小组要求隐患单位要迅速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指定专人对此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按时整改到位。同时要求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下一步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整改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提供技术和工作指导,督促隐患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