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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意见》做好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

   日期:2012-11-22     来源:楚天消防网    作者:吕婧    浏览:432    
核心提示:日前,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咸宁市2012年消防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从14个方面总揽了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明确了2012年全

日前,咸宁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出台《咸宁市2012年消防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从14个方面总揽了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明确了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重点,为服务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周密部署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强化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强化现场熟悉和实地实战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二、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出台我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逐项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各地政府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着力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各地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咸宁市消防工作“十二五” 发展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地区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健全消防工作考评体系和问责机制。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切实加强行业、系统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宣传教育部门依法加大义务宣传教育的力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落实《湖北省消防条例》。开展《湖北省消防条例》实施一周年情况调研,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出台我市消防工作问责办法。制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办法,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五、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年底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开展行业系统“四个能力”建设检查评比活动。各地乡镇确定消防管理人员。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考评验收工作,并进行总结表彰。

六、增加消防事业经费投入。严格执行《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及增长机制,提高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各地消防经费增幅不得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幅,增幅比例不得低于20%

七、优化消防队站和装备建设。完成崇阳、咸安营房搬迁并投入使用。启动嘉鱼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作,通山第二消防站建设完成立项、征地、规划工作。优化车辆装备结构,咸安消防站配备1辆载液高喷消防车,赤壁、通山、崇阳、通城消防站各配备1辆大功率远程灭火消防车,嘉鱼消防站配备1辆重型泡沫水罐车,特勤消防站配备1辆城市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1辆重型泡沫消防车。每个消防站按特种防护装备,铁军中队装备配置标准配齐配强。

八、夯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专项规划应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实行专项审查。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通道、专职消防队伍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结合各地道路及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实际,完成市政消火栓配套建设任务,其中咸宁市区20个(温泉区10个,咸安区10个),赤壁市15个、嘉鱼县10个,通山县、崇阳县、通城县各8个。强化对消防规划建设的督办力度。住建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村镇规划编制内容,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强和规范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开展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年内各县(市、区)要新建一支专职消防队。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序列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和规范消防执法辅助队伍。建立消防公益事业表彰奖励机制,引导乡镇政府、社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热心消防公益事业的社会群众自发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十、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年底前全市70%的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行“以证管火、以房管火、以业管火”消防监督模式,落实消防监管责任。探索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诚信平台,推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建立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平台,从源头规范消防产品市场秩序。

十一、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严格落实《湖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培育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市场,健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捆绑机制。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消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十二、开展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治理,逐一制定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切实理清 “四个关系”,加快隐患整改。继续实行市、县二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制度,规范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立销案程序,年内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到100%

十三、巩固基层应急救援试点成效。推广基层应急救援“轮值执勤、混编执勤、分点执勤”三种模式,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出台有关制度和规定。推进应急救援建设,年底,基层县(市)应急救援建设全部达标。加强应急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综合实战演练。以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为载体,建立完善应急响应等级和现场救援协同机制,将专业应急队伍纳入统一调度和指挥体系。

十四、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建立健全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宣传教育格局。倡导“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推进消防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一步办好“直击119,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络作用,传播消防基础知识。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三提示”,建立以消防站为中心,覆盖全市的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基地。积极探索消防志愿者工作,鼓励热爱消防工作的单位、个人参与消防宣传公益宣传。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及农民工和再就业等培训内容。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等消防安全重点人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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