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巴东消防大队长杨昌永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要求各与会人员认真学习领悟文件精神,抓好消防工作的贯彻落实。
就如何抓好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落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咸辉强调,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凡是没有履行职责导致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源头管理。各部门在行政审批或核准开办有关场所时,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政审批和核准的前置条件,凡是未取得消防合格意见的,不得审批或核准,从源头上控制先天性火灾隐患;三是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四是各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做好消防工作:五是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加大投入整改火灾隐患,对预期不改的经营性场所,采取临时查封、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措施,全力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
期间,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咸辉代表县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二0一二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