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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第三轮专项督查组莅临绥化市检查指导工作
   日期:2012-11-24     来源:北京消防网    作者:张 楠    浏览:373    
核心提示:1月11日,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第三轮专项督查组莅临绥化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督查。督察组到达绥化后,支队立即组织召开工作汇

111日,公安部“清剿火患”战役第三轮专项督查组莅临绥化市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督查。

督察组到达绥化后,支队立即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会。会上,督查组组长帅卫红首先介绍了此次督查工作的目的、方式和方法。随后,听取了绥化支队陈健支队长关于绥化市“清剿火患”的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汇报指出:自926日公安部部署“清剿火患”战役以来,支队紧紧围绕“压事故、清隐患、保平安”的总体工作目标,坚持快速反映、高点站位、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清剿火患”战役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45起,直接财产损失93.9万元,无人员伤亡,与上一年度同期比,火灾起数持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下降79.2%,亡人下降100%,全市“清剿火患”战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定期召开各层面会议。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了《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提请市政府两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朱清文、市长王金会等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支队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推进会议,通报战役进展情况,确保战役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推动工作责任落实。支队将“清剿火患”战役各项任务、目标逐一细化,提请市政府将“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之中,严格兑现奖惩,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三是明确奖惩措施。按照省消防总队的部署和要求,支队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清剿火患”战役奖惩措施的意见》,并设立了专项60万元奖励经费,具体规定了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范围和标准。四是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大排查。支队以城区、乡镇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细化每个网格消防监督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排查整治责任及任务,分片包干,量化任务,通过实行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实行社会单位“实名制”和“户籍化”管理,切实加强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和建筑工地等单位火灾多发、高发时段的监管。战役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排查社会单位24000多个,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0万余处。五是深化消防安全大整治。在认真开展上级部署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又相继组织开展了集贸市场、开发区企业、违法建设工程等专项治理活动。六是推动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支队始终将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作为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治本之策,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依据相关标准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评,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整改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今年以来,支队依托市消防职业培训分校累计培训各类消防安全管理层面、操作层面人员10088人,全市消防监督干部义务开展培训200多次,累计培训人员32000余人,初步实现了每个社会单位都有1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切实提升了全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目前,督察组已分赴绥化市各基层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李锦成、绥化支队支队长陈健、防火处长孙玉波陪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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