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秭归县人民医院关于门诊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告,如有质疑,请在公示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传真方式向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提出。
一、采购人:秭归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门诊大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预算金额:15.5万元
四、提供单一来源的供应商名称: 南京消防集团有限公司
五、拟批复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符合湖北省财政厅、监察厅、省审计厅印发的《关于实施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规定》鄂财采发[2009]3号文件第一章第四条,(七)必须与原采购设备配套的,主要是指主机已经采购必须配备专用附属设备或附属设备已经采购需要继续采购原主机的:
公示日期:2013年5月8日
秭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