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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民检察院消防设备项目谈判招标

   日期:2013-08-28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304    
核心提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就所需消防设备维修与更换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消防设备维修与更换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计[2013]2506号函要求,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EZC-2013-ZX0160

二、项目名称: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消防设备维修与更换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3. 供应商应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明。

五、谈判文件获取:

        登陆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hb.china-cpp.com )点击“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谈判公告(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后免费下载。

六、报名方式:
      

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bzfcg@126.com进行报名登记。

邮件主题名称必须写明:参与(XXX项目)报名登记。

邮件正文内容必须写明:参与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注: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09月03日 17时30分,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3年09月04日 15时0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室。 

八、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 2013年09月04日 15时00分。

        谈判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401 室。 

九、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gp87835113@163.com。 
        质疑电话:027-87835113,传真:027-87835104。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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