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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洪山公安分局社区消防室消防器材装备招标

   日期:2013-08-30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54    
核心提示: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就社区消防室消防器材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社区消防室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政府采购计划审批表,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的委托,对社区消防室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社区消防室消防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编号:DFHT C2013—265
     二、采购品目:一包消防器材,预算控制价62万元;二包消防电动车,预算控制价238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三、交货期:20个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独立法人,且所投产品在其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3、投标人应提供国家权威消防检验机构检验盖章的检验报告或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投标人所投电动消防车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查验原件);
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两项及以上(提供近三年的业绩合同书和中标通知书);
5、投标人必须总部在武汉市或在武汉市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在本地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五、投标事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北京时间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类似业绩证明、制造商的授权书、检验报告或公安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在汉售后服务网点的地址、无不良记录承诺书等,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汉阳区十里铺特五号十里和府1号楼)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再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0日下午16:00时整。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3日下午14:30时,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干部培训中心会议室。
4、开标时间:2013年9月23日下午14:30时整开始。
5、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干部培训中心会议室。
六、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采购人)和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洪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采购监管机构: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叶主任       电话:027- 87192975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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