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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消防器材严重遭受冷落待遇

   日期:2013-01-09     来源:鹤壁网    作者:小丫    浏览:449    
核心提示: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去年我市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的数量占接警火灾总数的一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市民家中都没有准备消防器材,多数市民的防火意识较为淡薄。

俗话说,水火无情。1月4日早晨8时许,河南兰考人袁厉害家中发生火灾,导致7名孩童死亡。1月7日,重庆较场口凯旋银行大厦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1月8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去年我市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的数量占接警火灾总数的一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几乎所有市民家中都没有准备消防器材,多数市民的防火意识较为淡薄。

[商户] 家用消防器材受冷落

1月8日,记者走访淇滨区消防大队附近的几家消防器材专卖店。所有店主均表示,家用消防器材的销售情况不太好。

飞鹤消防的店主告诉记者,从他开店到现在,没有人专门前来购买家用消防器材,前来购买消防器材的人都是单位或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

因为要应对检查,一般单位和公共场所都会配备灭火器材,但家用的灭火器材根本卖不出去。”翔通消防器材的店主张先生告诉记者,灭火器材的销量一般,特别是家用消防器材,基本上无人问津。一些消防器材,如灭火毯、逃生面具、应急灯等,价格只有几十元,但很多人还是不愿意购买。

[市民] 家里准备消防器材没必要

1月8日,记者在淇滨区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他们家中无一备有消防器材。大多数被采访者认为,小区内备有灭火器就行了,没必要在家里也准备。只有少数被采访者认为,为防万一,家里备一些灭火器材是有必要的,但是,他们不知道家里应该准备哪些灭火器材,也不清楚家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淇滨区福田二区的路女士告诉记者,家里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比较小。“现在,多数人住在单元楼,几乎没有人在家里生火。平时用电的时候,只要注意些就没事。”

[业内人士] 家里配备消防器材很有必要

记者搜索发现,2012年5月24日,淇滨区华夏小区15号楼三单元一住户家里发生火灾,住户及时用沾水的棉被将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2012年6月3日,鹤壁职业技术学院1号宿舍楼由于电器起火导致火灾。消防队员及时赶到将火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

1月8日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淇滨区消防大队兴鹤中队队长李威。他告诉记者,近年来,虽然消防部门极力宣传家庭防火,但是只有极少数人在家中自备灭火器。许多家庭小火灾发生时,用简易的家用灭火器材就可以扑灭,这样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是家用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直接用水灭火容易发生危险,最好用干粉灭火器或者灭火毯。另外,家用式小型灭火器对于油、电等引起的火灾扑灭效果较好。在日常生活中,配备这样的消防器材非常有必要。

鹤壁卧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而言,车上使用的干粉灭火器为1公斤~2公斤,而家庭使用的干粉灭火器为3公斤~4公斤。灭火器的保质期为一年,到期后,用户可以将灭火器拿到店内换粉或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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