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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力与水平对策浅析

   日期:2012-04-20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449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筑事业发展,随着国民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笔者所在的安顺市的各类高层建筑不断涌现。从经济方面看,高层建筑越多,所代表地区的经济水平也相对较高。但从消防的角度看,高层建筑越多,火灾扑救难度越大,火灾一旦形成,所造成的损失也越大。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了“2.5”武汉汉正街批发市场火灾、“2.9”央视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以及“11.15”上海静安区公寓楼火灾等多起高层建筑火灾,如何有效防范和快速有效扑救也成为消防部队重点研究的课题。鉴此,我们认为可以就高层建筑的建筑特点、防控特点、火灾成因及其危害性等作认真的分析,以寻求扑救对策,切实做好防范高层建筑火灾各项准备工作,使高层建筑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一、安顺市高层建筑现状及火灾防控面临的形势     

     笔者所在安顺市,目前全市共有高层建筑43个,总建筑面积425795.3平方米。大于24m,小于32m共计20栋,占总数46.51%;大于32m,小于50m共计20栋占总数46.51%;大于50m,小于90m共计3栋,占总数6.98%。最高建筑,荣建大厦建筑高度80.1m。我市现有消防装备中消防云梯车一台,最高举升高度32m,可以在道路畅通,高层建筑登高面未占用,高层建筑外墙未采用大型广告牌遮挡情况下对目前全市46.51%的高层建筑进行外攻灭火和救援。但是,在今后两年内我市将新增69个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将达到2013512.6平方米。大于24m,小于32m共计0栋;大于32m,小于50m共计17栋占总数24.64%;大于50m,小于90m共计40栋,占总数57.97%;大于90m,小于100m共计12栋,占总数17.39%。作为保卫一方消防安全的消防部队,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责无旁贷。对高层建筑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火灾的预防及整治是重中之重。针对高层建筑的特点,从分析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和扑救难点入手,就如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工作进行分析,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火灾隐患。 

二、高层建筑的定义及安顺市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凡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及2层和2层以上的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厂房或库房,都属于高层建筑。 

2.2 随着安顺市商业和工业的迅猛发展,笔者调查安顺市的高层建筑、根据管理特点可以归纳以下几点。

2.2.1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大多数高层公共建筑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离,而且集住宿、办公、商业、娱乐于一体,业主和承租户更换频繁,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落实。特别是多产权、无统一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管理混乱,消防设施设备无专门人员维修管理,故障率较高,控制室人员专业知识匮乏,不能熟练操控自动消防设施。此外,不少物业公司管理缺位,消防车通道堵塞或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的问题较为普遍。 

2.2.2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由于防火意识差、投入不到位以及社会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等因素,部分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甚至随意关停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高层住宅的物业管理单位舍不得投入资金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日常管理又缺乏“明白人”,设施完好率更低。此外,在高层建筑的租赁、变更用途和二次装修过程中,火灾报警探头、自动喷头被隔离、遮挡,防火分区被人为破坏的问题也较为普遍。 

2.2.3 居民自防自救能力弱。高层建筑内居民普遍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堵塞通道,防烟楼梯间防火门常开的现象突出,许多住户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而且遮挡、拆卸建筑消防设施,加之物业管理单位制定的灭火疏散预案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演练,群众缺乏最基本的逃生自救常识和技能。 

2.2.4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从我市发生的两起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来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消防用水不到位,施工材料堆放不符合防火要求,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还普遍存在,特别是当前广泛实施的建筑外墙保温工程使用防火性能不达标的材料,在落实相关防火技术标准过程中又缺乏内部严格监督和质量控制,稍有不慎和疏忽,极易引起火灾事故。 

2.2.5 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为:部分设计、施工人员缺乏消防工程专业技术知识,导致擅自降低标准或未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部分单位和个人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承揽工程,造成消防工程施工质量偏低;招标过程中,为节约成本,恶意压价竞争,以致出现降低施工质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问题;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存在缺位,消防产品质量无法保证100%合格;施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技术工人跳槽频繁,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2.2.6 高层建筑自身特点给灭火救援带来困难。高层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内部竖井、管道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速度快、蔓延模式多变,烟囱效应十分明显。加之建筑外部装饰、附属物多,一些建筑外墙和内部平顶的采光玻璃、广告牌、空调、玻璃幕墙等受热坠落,极易形成“玻璃雨”,危及人员和车辆器材的安全。此外,我市消防车辆装备还不能适应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灭火救援力量亟待加强。 

三、安顺市高层建筑中存在的主要人为消防安全隐患

3.1 部分楼宇管理责任人和业主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未切实履行消防主体责任。消防责任人和管理人未按消防法规定参加由消防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缺少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基本技能,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流于形式。

3.2 消防设施维护和使用不到位。比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存在运行异常、故障屏蔽等火灾隐患。      

3.3 有的单位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人数不符消防法要求、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等现象。 

3.4 有的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消防重点单位未对单位内员工开展半年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特别是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 

3.5 有的单位没有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资金的投入不足造成了部分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难以达到法律法规要求。 

3.6 有的单位建筑由于建造时间较早,消防给水、电气线路等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存在先天性隐患,很难整改。 

3.7 有的单位地处市中心商业区或居民密集居住区,由于停车难问题,造成消防通道被占用和堵塞现象时有发生,造成火灾隐患。今年来,我消防支队接到此类信访和投诉案件较多。据统计,今年1月至9月中旬共受理举报投诉29起,其中涉及消防通道问题几乎占50%,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四、加强我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的主要措施 

4.1 严格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准入制度,强化源头防范。要协调政府建立住建、规划、消防、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执法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4.1.1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的高层建筑的前置审批,确保防火间距、消防车道、自动灭火、防火分隔、引导疏散、扑救空间等硬件设施设置到位,特别要协调规划部门控制容积率,合理规划停车场,避免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道。 

4.1.2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高层建筑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资质评价体系和获取程序,形成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工作质量与资质挂钩机制,推动各自职责有效落实。 

4.1.3 强化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建筑构件防火性能及消防产品质量现场检验,用火、用电现场规范管理,消防车道、消防供水现场规范设置等措施,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对于外墙保温工程,要落实质检、工商、建设等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从源头上选用经过防火测试合格、绝缘隔热的材料,推广应用无机阻燃性外墙保温材料。 

4.2 建立标准化管理模式,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效能。 

4.2.1 落实和细化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的管理责任。对多产权、多使用人、无物业管理这类属于监管边缘的高层建筑,要落实所在街道、公安派出所、社区的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验收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推动社区、居委会和管理单位加强高层住宅居民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性演练,普及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4.2.2 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推进“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规范高层建筑日常管理、消防控制室运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整改、灭火救援应急处置等各种程序。

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流程,全面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4.2.3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强化行政处罚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的高层建筑,要进行广泛的公示和曝光,要综合应用行政、法律、舆论等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要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规避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相关场所,努力形成广大高层建筑业主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的氛围。 

4.2.4 是大力发展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施维保、专业消防保安等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评定、服务质量评价等市场机制,着力强化中介机构日常监管,积极引导和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具体措施 

    根据建筑特点与火灾发展规律,有效利用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有利条件,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现有消防装备的优势,采取灵活的战术措施,才能主动、及时扑救火灾,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5.1 要占领有利阵地扑救高层火灾,能否上的去,并迅速占领有利于灭火的阵地,是能否夺取灭火战斗主动权的关键。根据目前高层建筑特点和消防登高装备的实际情况,火场指挥员要充分利用登高消防车、挂钩梯等,或者利用楼房本身的楼梯、电梯、室外固定梯、阳台以及邻近可以利用的建筑物,攻入起火楼层的房间,展开灭火战斗。 

5.2 加强火场供水,保证灭火需要扑救高层火灾的供水难度较大,用水量较多。平时调查研究、制定灭火作战计划时,就应该着重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供水时,要做到合理利用铺设水带,搞好协同作战,充分利用室内外固定消防设施。 

5.3 保证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防止人员伤亡。扑救高层火灾时,火场指挥部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整个火场之间,特别是进攻阵地与指挥车,高层上的灭火阵地与地面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同时,火场指挥部与调度室之间也要保持密切联系,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4 结合灭火救援现场实际,灵活机动地实施救人。在火灾现场复杂、被困人员多,消防人手不足,允许救人时间短等情况下,除各类举高云梯车合理运用救人外,要结合灭火救援现场实际,灵活机动地实施救人,主要有以下想法。 

5.4.1 消防梯救人。将六米拉梯架到消防车顶上,起到九米拉梯的作用,另外,将挂钩梯与拉梯配合使用,让被困人员自己顺挂钩梯沿拉梯爬下逃生。 

5.4.2 梯子搭桥救人。在相邻的建筑之间,用消防梯子搭桥,让被困人员顺梯子逃向相邻安全的建筑。 

5.4.3 缓降器救人。采取将缓降器一端固定在阳台或固体的物体上,把安全绳一端救生带套在被救者的腋下,将被困人员缓慢滑下。 

5.4.4 结合现场实际实施救人。可利用建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落水管等途径实施救人。 

    高层建筑的增加是安顺市发展的必然,如何预防高层建筑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的损失和有效灭火。除了加强消防队伍对高层火灾作战指挥、实战训练等工作之外,高层消防工作必须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的防范措施落实上。做好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这是贯彻“预防为主”消防工作方针的根本所在,是打造社会防火墙工程、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颁布的《贵州省消防条例》落实企事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责任的具体要求。( 来源:贵州消防总队  作者:胡建华 任旭峰  消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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