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四川首份针对学校、商场、宾馆和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程(简称规程)拟在今年底发布。
“这份规程是对消防法的补充和细化。”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技术科科长刘海燕说,规程分学校、商场、宾馆和医院4个版本,每个版本都从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方面明确要求, 如在消防安全管理中,明确了学校、商场、宾馆和医院的重点防火部位,学校为宿舍、食堂、实验室,商场为营业厅、厨房和仓库,宾馆为客房、木工间、锅炉房、 厨房,医院为病房、手术室等。
学校规程中,明确学生宿舍禁止吸烟、禁止使用 蜡烛、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商场规程中,要求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商场,应建立专职消防队。医院规程中,对重点防火 部位———手术室各种医用电气设备电源插头进行了明确规范,严禁随意更换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