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成都市公安消防局进口消防车辆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项目勘察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都市发改委以成发改审批[2012]11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公安消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135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筹集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0%:70% ,招标人为 成都市公安消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发改审批函[2012]3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21219003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成都市公安消防局进口消防车辆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流县公兴镇西航港工业区
2.3 招标范围:拟新建进口消防车辆装备区域性维修中心1处,总建筑面积15890平方米
2.4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要求投标人为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勘察III组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勘察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勘察负责人。(3)投标人须具备在成都市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5)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资质,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在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成都市建委建管处办理),在成都市建设项目交易服务中心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地址:成都市八宝街111号),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投标人凭“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在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建设交易中心页面(http://www.cdcin.com/jyzx/app/index.jsp)(以下检查“网络系统”)或在市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6694886)。
4.3 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15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1月21日10时30分 ,地点为 成都市八宝街111号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成都市公安消防局
地 址: 高新区府成大道东段19号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段先生
电 话: 028-85358087
传 真: 028-85358000
电子邮件: 306060026@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鑫标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育仁北路11号锦熙玉苑1栋1单元18楼1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敬先生
电 话: 028-66710176
传 真: 028-87573791
电子邮件: 1076277769@qq.com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3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