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楼消防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西段。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
2.3 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者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施工企业需提供入泰备案证。项目经理资格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锁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评标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施工实行电子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
软件服务:续工 电话:13583889407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2月26日至2013年3月4日登录“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tajsw.com.cn/)通过“网上投标报名系统”报名。(投标人须办理电子加密锁、网上注册企业信息并通过审核,详情请登录http://www.tajsw.com.cn/了解。)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泰安建设工程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日报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