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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家保密局“10.15”工程建设消防系统招标公告

   日期:2013-03-12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86    
核心提示: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外资、合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国家保密局“10.15”工程建设项目己由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1]3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使用人为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建设资金100%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国家保密局“10.15”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YXZ-2013-063 
2.2建设地点:郑东新区后贾东街和邢庄北街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166平方米,业务综合楼地上8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
2.4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消防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系统、消防控制室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2.5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外资、合资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3.2 财务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申请人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投标人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
3.5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承担其他未完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
3.6 其他要求:
3.6.1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2参与投标竞争的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3.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如果报名结束,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超过9家(不含9家),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为9家;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9家(含9家),则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投标程序,采用资格后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请于2013年 3 月 12 日至2013年 3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5.2报名时请按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简介,申请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2010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等资料。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
5.3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的时间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果报名不足9家,则直接领取招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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