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口岸消防系统建设及改造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3BJB003)作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3点变更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消防设施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日期:2013年4月12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变更文件为准。
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0755-82800022,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