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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武昌人民法院消防维修改造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13-05-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93    
核心提示: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或机电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无在建工程;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谈判; 6. 通过资格预审,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依据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集采【2013】113号政府采购计划表的要求,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编号:WCZFCG-13-C-01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 工程概况: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消防维修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投资预算49.4578万元。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优良标准。

3.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工期

预算金额

用途

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

法院消防维修改造工程

30 个工作日

49.4578万元

消防改造

合同金额的10%

工程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合格经审计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三.合格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2.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国家建筑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或机电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无在建工程;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谈判;

6. 通过资格预审,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四.谈判事项

1.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办法为合格制。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谈判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报名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谈判。如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超过7家,将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2. 本项目实行注册建造师负责制。供应商参加本工程项目施工采购活动,应当委托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供应商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在采购过程中未经认可不得随意变更,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负责本单位报名、资格审查、资格预审入围抽签、参加谈判会、踏勘现场、谈判等全部采购活动,并负责处理本单位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其他相关事宜。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投标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五大员证、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外地企业在汉备案证、近一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近三年一份类似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及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供应商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一。

3. 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1日每日8:30-12:00和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在集中采购机构报名。

4.资格预审申请资料:报名供应商须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密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本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全部相关证明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二。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5月23日9:30AM(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综合楼209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由拟派的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注册建造师证原件按上述要求递交,否则,视为放弃参与资格预审权利。

6.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5月23日9:30AM(北京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综合楼209室

7. 入围及确定投标标段抽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供应商须保证通讯畅通。

   入围及确定投标标段抽签地点:武汉市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综合楼209室。

抽签须由拟派的本单位注册建造师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 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武汉市武昌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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