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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兴东机场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

   日期:2013-05-18     来源:南通市财政局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302    
核心提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招标人)对以下项目拟用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兴东机场消防车采购

二、采购编号:NTZC20130133(ZB057)

三、项目需求说明:

请供应商报名前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见附件1,供下载。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具备南通政府采购“会员证”,凭“会员证”参加采购活动。招标人对供应商实行会员证管理,符合条件的发放电子、普通、准入会员证。请供应商报名前在南通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注册),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领取相应的会员证、口令卡参与报名;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4、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消防车生产厂家,消防车生产厂家应具有3000万元(或按报名资格初审时点汇率计算的等值外币)及以上的注册资金;

 5、生产厂家应在国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请提供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资质、工商营业执照、人员花名册、所在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备品备件供应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

6、所投标车辆必须符合民航行业标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MH/T7002-2006)中对于机场消防车技术指标的要求;

7、所投标消防车辆、装备及器材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证书)、改装车公告等;

8、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9、投标人所投标的快速调动车和主力泡沫车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民航华东管理机构的要求。

10、案例必须是最终用户,经销或代理合同以及在建工程、竣工但未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均不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机场专用快速调动消防车不少于1辆(含)和2008年以来机场主力泡沫消防车不少于5辆(含)的合同(须体现生产商、供货产品、数量)和用户良好使用情况证明。

以完整的合同文本、验收或检验合格报告、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原件作为佐证材料。业主目前使用情况证明: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目前使用情况、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等,以方便随时核对。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公布在南通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弄虚作假的,除了曝光外,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的违约处理。

(二)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报名表(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平台--供应商下载资料);

2、供应商报名承诺声明函(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会员证复印件;

5、请按资格要求中的4至10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其中佐证材料中原版为外文的授权类、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要求和评分内容中涉及到的授权类、证书类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不予承认。

请供应商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供应商承担。

五、入围办法

报名初审合格供应商均可入围。评标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为120000元。携带有效期内的准入和普通会员证的供应商,不再另行交纳。

2、入围供应商中持电子会员证的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以汇票、支票等形式提交保证金,账户:南通市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联系电话:05l3—85108565);账号:50070188000287044,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楼。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领取招标文件资格。

友情提醒:请外地供应商尽可能不要使用支票(因大多数支票经银行扫描后传输不清晰作退票处理),也不要携带现金(既不安全又不方便),尽可能提前使用电汇和网上银行汇款方式,并出示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到账凭证后领取招标文件。

3、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下称投标人)无故未参与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请与汤晓峰联系,(0513)59001985;对采购项目技术及需求的询问,请与孙晓梅联系,13862938200;

2、集中报名时间:集中报名前尚未领取电子、普通会员证的,请供应商提前到综合科(0513-59001986)办理。招标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发出。为便于供应商递送报名材料及领取招标文件,定于2013年5月22日14:00至14:30集中受理。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

招标文件集中领取时间:2013年5月22日15:30至17:30止,未按时领取的,视为放弃。

联系人:姚美玉  严桂,(0513)59001986、59001978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5楼第五开标室集中报名、4楼G3窗口领取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14:00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邱伟,(0513)59001961

附件1:项目需求说明

附件2:供应商报名承诺声明函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经认真对照报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已全面理解资格要求的真正涵义,是完全符合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已领取了会员供应商证,自愿参与                              项目(应标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标段号)的报名。

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承诺同意因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公布在南通政府采购网“曝光台”。

我公司承诺同意因弄虚作假的,除了曝光外,取消我公司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的违约处理。

我公司承诺报名前3年内没有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被事后发现的,我公司同意被取消报名、投标、中标等资格,同时公布在南通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实际造成影响的,取消我公司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的违约处理。

承诺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授权代表人签名:

联系地址: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特别提醒:

1、南通政府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投标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招标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集中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前,可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报名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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