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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油田部分学校土建、消防等项目整改招标

   日期:2013-05-18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23    
核心提示:1、独立法人资格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三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辽河油田部分学校土建、消防、供电、供暖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为
1、建设单位: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项目名称:辽河油田部分学校土建、消防、供电、供暖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零星维修工程
3、项目投资额:1300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范围:土建、消防、供电、供暖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零星维修工程
6、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6.20~2013.10.31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企业及注册人员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三级;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和发售 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持CA锁于2013年5月17日至2013年5月21日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费用为: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22日2013年5月26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
3、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4、开标时间2013年6月11日9:30时。
5、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7、外阜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办理入境手续,否则不许参加投标。
 
标签: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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