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13040023号政府采购汇总确认书批准,现就嘉兴市行政中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M-00003989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总预算:柒拾叁万柒仟肆佰元整(7374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见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
只 |
2874 |
2 |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
个 |
139 |
3 |
消火栓按钮 |
个 |
180 |
4 |
报警接口输入模块 |
个 |
135 |
5 |
短路隔离器 |
个 |
35 |
6 |
输入输出模块 |
个 |
322 |
7 |
声光报警器 |
台 |
129 |
8 |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含消防电话) |
台 |
1 |
9 |
楼层显示盘 |
台 |
49 |
10 |
消防通讯分机 |
台 |
6 |
11 |
原旧系统拆除 |
项 |
1 |
12 |
新系统所需的线缆等辅材及新系统安装调试费 |
项 |
1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人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嘉兴市大华城市花园C9幢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人应于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19—39990104004155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注:投标保证金应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据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单,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并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到帐手续并换取收据。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采购单位:嘉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代理单位: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