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吨位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3XCDL)1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吨位消防车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大吨位消防车一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企业法人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优质及时的服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有承担采购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
2、投标申请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的;
3、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6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招标代理部
注:由于本大厦楼层较高电梯使用紧张,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注意此问题,若因投标申请人考虑不周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名所须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3C”认证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材料须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声明: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合格后应于三日内准备相关资料至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廉洁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应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投标单位廉洁资格审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