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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社会福利院消防工程施工项目招标

   日期:2013-06-01     来源:莱芜市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74    
核心提示: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能提供本项目招标所要求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资格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一、采购编号:LWZC-2013023  
二、采购人名称: 莱芜市民政局
三、集中采购机构:莱芜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项目概述:
1.本次招标项目为莱芜市社会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和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消防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建筑面积8287m2,地上4层,地下1层,长度54.2米,宽度52.2米,总高度26.1米,为框架结构;建设地点位于位于香山路以西、赢牟大街以南,本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解决,施工条件已具备,现进公开招标。
2.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确定一名中标人。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投标要求:以下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仅限于以下内
容,详细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能提供本项目招标所要求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资格证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
5.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七、报名起止时间、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并同意以上要求的单位,派人持单位
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3年5
月31日至2013年6月6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
00时),到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咨询中心楼四楼北招标代理部报名;招标文件获
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资格审查文件每份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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