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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象山南部新城商务区消防设备采购招标

   日期:2013-06-1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05    
核心提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①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备的制造或销售;②在浙江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南部新城商务区一期工程消防设备(含指导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3XSZFCG101G
二、项目概况: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南部新城商务区一期工程消防设备(含指导安装)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其它条件包括:
          ①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备的制造或销售;
         ②在浙江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以上条件均可参加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7月0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1、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3、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7月04日14时45分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3年07月04日14时45分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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