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辛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南辛搬迁改造安置小区外消防联动系统购置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Y-QKJD-13023
二、项目名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南辛搬迁改造安置小区外消防联动系统购置
三、项目内容:室外消防管道、线缆等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回填等施工内容,要求室外管线采购、安装、回填完毕后与室内消防施工单位对接,确保整个消防联动系统运行正常,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需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3、投标供应商所用的电气、消防等主要线缆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开标时供应商应提供以上合格供应商要求中的有效证明材料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资质资料,将所有原件装袋并附上目录,供谈判小组评审使用,其复印件要在投标文件里面体现。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自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缴纳报名费200元整。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天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到中心指定账户交纳65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户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 802370200691703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井冈山路
联系电话:0532-68976511
3.投标人开标前需携带电汇原件或网上银行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心“保证金收取”窗口换取收据,并在开标时出具收据原件,否则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4.保证金的退还按中心规定流程进行。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3年6月26日16:00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若有疑问请以书面加盖公章原件形式及电子稿发送邮箱形式提交代理机构)。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