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二中学需采购的消防设备的补充公告
SZHT2013-N-X-010
现将标书要求做如下变更: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9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 2011年8月9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更改为: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9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 2013年8月9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本补充公告为SZHT2013-N-X-010号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文件执行。
苏州恒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