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就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 购 人: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德州市齐河县齐安大街39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五路169号双喜苑422室
联系方式:0531-87903688
三、项目名称: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SDLJ-2013-007
四、采购货物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项目为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水罐消防车采购,共分一个包,数量为1辆,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地、市级),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已经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
(3)具有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费用:
时间:2013年4月23日起至 4 月 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市经五路169号双喜苑422室)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代理商需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原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3年5月7日9:00时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齐河县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出席谈判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齐河县政务中心四楼开标一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zwzx.cn/index.asp )同时发布。
采购人:齐河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监督机构:齐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