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开标的珠海市公安局计算机机房增设气体灭火系统(招标编号:ZHWZ2012-322HW)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现重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计算机机房增设气体灭火系统
2. 项目内容:香洲特警综合楼增加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一项、珠海市公安局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一项。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3. 项目报价上限:报价上限为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495,000.00)。
注:报价上限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高过报价上限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
3.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珠海市外广东省内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省外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登记证明或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且企业和人员备案信息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发布;
5. 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4月23日~4月28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楼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至4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图纸另收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13日15:00-15:3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3年5月13日15:30
3.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0719100346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珠海市公安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