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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行新举措 全省划分大中小三级消防网格

   日期:2012-04-25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256    

    近日,陕西省政府与各市、行业部门签订了陕西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推动本地区消防工作的落实。认真宣贯落实《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负责,逐级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与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实施推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实施“网格化”排查整治.

    按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行政区划纵向,将全省分成11个大网格、107个中网格、22228个小网格;按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监管范围横向划分,将全省的一般单位和重点单位划分为268000个基本单元格和6002个重点单元格,逐一登记造册,设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落实专人,形成了“纵横交错、条块结合”的火灾隐患排查网络。确保按期整改率达到100%。

    市(区)、县(市)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和考核问责机制。每半年对下级人民政府和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每年进行一次严格考核,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重要季节、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进行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将消防安全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政务督察内容,并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内容,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成消防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省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地市级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取消评选先进地方政府或单位的资格,并通报批评。(来源:陕西省消防总队  作者:吴永胜  消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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