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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通报表彰消防安全责任制先进单位

   日期:2012-05-04     作者:消防天下    浏览:311    

标责任情况的考评结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0-2011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商洛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粮食局、省文物局、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2010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和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种措施,克难攻坚,推动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开拓创新,消防队站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加大投入,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有了新的跨越,有力地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有效地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安全平稳地保障了上海世博会、西安世园会、省上举办的多次大型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为我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省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为我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来源:陕西省消防总队   作者:吴永胜  消防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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